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
4.《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
5.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4号);
6.《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11号);
7.《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
二、标准条件
1.邹城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小微企业;
2.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四、所需材料
(一)单位提供
1.《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劳动合同;
3.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5.个人社保缴费明细。
(二)外部共享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小微企业注册信息: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企业类型、企业状态、企业地址、行业分类、所属产业、法人姓名、法人证件类型、法人证件号码、企业注销时间、企业吊销时间、企业变更法人注册登记情况记录;
(2)小微企业名录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金数额(万元)、企业类型、登记机关。
2.公安部门
(1)个人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址、有效期限、签发机关、死亡时间、户口迁出时间;
(2)居住证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有效期限、签发机关。
3.教育部门
高等院校(含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日期、学历、证书编号。
4.医保部门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信息。
(三)内部共享
1.就业:就业登记信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等信息;
2.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信息,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领取信息;
3.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签订信息(没有备案的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职业能力建设: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信息统计管理系统中我省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日期、学历、证书编号。
五、经办流程
1.小微企业携带补贴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到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
2.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申请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经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风险预警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七、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